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助力代表作為──學習貫徹新修改的代表法系列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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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(fā)布時間:2025-05-16 17:08
席盤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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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改的代表法規(guī)定:“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,依法統(tǒng)籌組織和安排代表履職活動,增強代表履職活動的計劃性、組織性和規(guī)范性。”“年度代表工作計劃由委員長會議或者主任會議通過,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通報,并向社會公布。”結(jié)合基層人大工作實踐來看,筆者認為,代表工作計劃入法,具有很強的政治性、人民性、法律性、現(xiàn)實性、針對性和可操作性,基層人大要嚴格依法抓好落實。
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是代表工作現(xiàn)實性要求。過去,基層有“四菜一湯”的俗稱,從一個側(cè)面反映出當時人們對代表工作的認識。隨著民主法治建設的推進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日益深入人心,代表工作上升到與人大“四權(quán)”同等位置,制定“一要點、二計劃或三計劃”即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監(jiān)督工作計劃、代表工作計劃或立法計劃、監(jiān)督工作計劃、代表工作計劃已成為地方人大常委會重要的常態(tài)性工作。把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寫入代表法,使制定立法計劃、監(jiān)督工作計劃、代表工作計劃一體成為法定要求,總結(jié)成功經(jīng)驗、扎根現(xiàn)實土壤,是非?,F(xiàn)實、深接地氣的,也是時勢之所趨、代表之所愿。
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是代表工作政治性要求。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“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,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(lián)系”“健全吸納民意、匯集民智工作機制”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(diào)“堅持好、完善好、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”“豐富人大代表聯(lián)系人民群眾的內(nèi)容和形式”“健全吸納民意、匯集民智工作機制”。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法定化,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、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(guān)于代表工作的重要論述,強化代表工作的政治性,進一步推動基層人大加強代表工作是政治建設的集中體現(xiàn),要高站位、強統(tǒng)籌、精計劃、有組織地推動代表更好作為、更好發(fā)揮作用,與時俱進、穩(wěn)中求進地推動代表工作高質(zhì)量發(fā)展。
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是代表工作人民性要求。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,代表工作人民性很強,做好這一重要工作事關(guān)大局。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法定化,就是要確保代表工作做到代表和人民群眾的心坎上,緊扣人民至上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(fā)展思想,把牢方向、把握大局、聚焦民主、明確目標、設定預期、增添措施,有力地服務保障人大代表密切聯(lián)系人民群眾、廣泛了解民意、深入集中民智、全面反映民愿、忠實代表好人民的利益和意志,做到為人民代言、讓黨和人民滿意。
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是代表工作法律性要求。代表工作法律性很強,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法定化,抓住了深入開展年度代表工作的牛鼻子,進一步將其納入規(guī)范化、法治化的軌道,有助于基層人大常委會抓住關(guān)鍵認真貫徹落實憲法和代表法,制度化、精準化、有步驟地依法推進代表工作,切實把代表工作搞得嚴、活、實。
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要注重針對性。在基層工作中,代表工作空間較大,也面臨著發(fā)展不平衡的問題。“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”入法,能夠很好地因應形勢、突出重點、彌補短板、完善措施,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職,使發(fā)揮各級人大代表作用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(xiàn),切實把代表工作打造成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、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的典范,帶動人大工作整體推進、縱深推進、高質(zhì)量發(fā)展。
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要突出實效性。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計劃法定化,明確年度代表工作的任務書、施工圖、時間表,有助于心中有數(shù)、有的放矢、一項一項地按照時間節(jié)點和目標任務要求對照抓好落實。按照要求,年度代表工作計劃需向全體代表通報,既便于代表知情、落實,也便于代表監(jiān)督、支持,集思廣益、凝心聚力地提升代表工作實效。
